户外照明分控主机采购及安装调试询比采购公告
户外照明分控主机采购及安装调试询比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1 采购项目名称:户外照明分控主机采购及安装调试(项目编号:12100000716000505001)
1.2 采购人:吉安市高铁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3 釆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4 采购项目概况:本项目预计采购体育健身设施共计2项,总预算为人民币2.25万元,包括分控主机本身、维修辅材,安装配件、运输、安装调试等所有费用。
1.5 电子竞价平台和网址:新点电子交易平台
2.1 采购范围:户外照明分控主机采购
2.2 交货期:根据双方后续协商确定
2.3 交货地点:江西省·吉安市
2.4 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
(1)所采购设施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具备安全、耐用的特点;
(2)设施应具备良好的兼容性和扩展性,以满足未来升级和扩展的需求;
(3)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附件。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根据单位性质提供相应的证明:如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等,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开标前近六个月其中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或近两年内任意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4)具有良好的缴纳社保和纳税记录;(提供开标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税收和社保缴纳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4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1竞价保证金的递交:不要求递交
5.1 电子竞价平台自动按照价格由低至高对供应商进行排序,并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 1名。
5.2 釆购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候选成交供应商为预成交供应商。若排名第一的候选成交供应商未通过履约能力和价格核查,采购人应按电子竞价平台推荐的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候选成交供应商为预成交供应商。
6.1 付款条件:供应商先行发货,采购方验收合格后并付至合同总价款97%,3%总价款作为质保金再质保期满后拨付(付款前供应商需提供增值税专票)。
7 电子竞价平台注册及资格申请
7.1 在参加竞价采购活动前,供应商应当在吉安市国有企业采购交易服务平台(https://jagqcg.etrading.cn/)按规定完成注册。
7.2 供应商应当于2025年6月5日17:30:00(资格申请开始时间)至2025年6月10日17:30:00(资格申请截止时间),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填写相关信息、递交资格申请资料。供应商资格申请通过后,方可参与本次竞价。
7.3 竞价釆购文件的获取:免费下载
8.1 发布竞价采购公告、预成交结果公示和成交公告的媒介:公告和公示应在吉安市国有企业采购交易服务平台(https://jagqcg.etrading.cn/)发布。
8.2 预成交结果公示的期限:预成交结果在吉安市国有企业采购交易服务平台(https://jagqcg.etrading.cn/)公示1个工作日。
9.1 采购人在签署采购合同时及合同履行过程中,有权对采购标的的数量进行增加或减少的幅度:10 %。
采购人:吉安市高铁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吉安市吉州区北京路18号吉安市城市发展总部经济大厦
邮政编码:343000
联系人:彭先生
电 话 :16607097679
2025年06月05日